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师德教育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10-08 10:38:23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具有创新意识,具备“双师”能力,勇于创新,热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中有关师德教育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师德教育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学校通过师德教育,促进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具有爱岗爱国情怀,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凡我校教师,都须参加师德教育与培训活动。
第二条 师德教育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并重原则。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按需培训、学用一致,严格考核、注重实效。
第三条 师德教育工作采取学校统一部署、系部分级实施的管理模式。学校人事科负责制定学校师德教育的总体原则、规划、目标、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各单位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明确本单位师德建设责任主体,注重发挥系(科)学习共同体在师德教育中的作用,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师德培训、社会服务等相关教育活动,了解教师的思想动态,关注教师的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做好师德教育的考核和鉴定工作。
第四条 师德教育贯穿教师职业生涯的全过程,根据职业生涯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师德教育的主题内容和形式。
对于新教师,在岗前培训课程中开设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师德养成等专题讲座,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培养新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
对于在岗教师,重点开展以下教育: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明确自身承担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重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促进教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捍卫者、实践者,切实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为国育才、为民育子”的教育信念和家国情怀;4.法律法规教育,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促使教师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依法执教意识;5.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应用心理学知识正确应对工作、生活方面压力,并为学生的心理问题提供指导。
第五条 师德教育应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学校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创新师德教育形式,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第六条 教师每人每年应至少完成4个学时的师德在线教育学习。参加其他师德教育培训的教师可由单位提交学习证明,计入学时。相关结果作为继续教育、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一条 师德教育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学校通过师德教育,促进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具有爱岗爱国情怀,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凡我校教师,都须参加师德教育与培训活动。
第二条 师德教育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并重原则。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按需培训、学用一致,严格考核、注重实效。
第三条 师德教育工作采取学校统一部署、系部分级实施的管理模式。学校人事科负责制定学校师德教育的总体原则、规划、目标、要求和具体实施办法。各单位根据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明确本单位师德建设责任主体,注重发挥系(科)学习共同体在师德教育中的作用,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师德培训、社会服务等相关教育活动,了解教师的思想动态,关注教师的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做好师德教育的考核和鉴定工作。
第四条 师德教育贯穿教师职业生涯的全过程,根据职业生涯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师德教育的主题内容和形式。
对于新教师,在岗前培训课程中开设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师德养成等专题讲座,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培养新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
对于在岗教师,重点开展以下教育: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明确自身承担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重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促进教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捍卫者、实践者,切实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为国育才、为民育子”的教育信念和家国情怀;4.法律法规教育,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促使教师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依法执教意识;5.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应用心理学知识正确应对工作、生活方面压力,并为学生的心理问题提供指导。
第五条 师德教育应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学校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活动,创新师德教育形式,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第六条 教师每人每年应至少完成4个学时的师德在线教育学习。参加其他师德教育培训的教师可由单位提交学习证明,计入学时。相关结果作为继续教育、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