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双师型”教师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08 10:31:55 浏览量:
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更好地适应高职校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的要求,助推我校“1211” 人才工程(100名高级专业人才,200名中级专业人才,100名双师型教师,100名研究生)建设,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素质,进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按照省、市职业教育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双师型”教师的认定
(一)适用对象
认定“双师型”教师的对象是在我校工作满二年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在取得教育系列讲师(或以上)职称的同时,具有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对应的非教育系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技能任职资格(如工程师、经济师、技师、高级技师等)或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等)。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的,胜任本专业实践、实训教学工作。
(三)“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职业意识和态度标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2.理解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认识到“双师型”教师是专业课教师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3.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技能训练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4.了解专业实践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对于提升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
5.具有把专业实践能力主动应用于教学、推进教学改革的意识。
6.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主动参加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实践能力的意识。
7.具有制订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进行终身学习以实现职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意识与态度。
8.注重团队合作,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四)教育教学和专业知识标准
1.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取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熟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
3.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以及从学校到工作岗位过渡阶段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特点。
4.掌握所教专业的知识体系和基本规律。
5.熟悉所教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所教课程的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及课程标准。
6.了解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相关行业现状与趋势及人才需求、现代技术技能前沿等基本情况。
7.了解所教专业与相关职业的关系,掌握所教专业涉及的职业资格及其标准。
8.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最新的应用技术、工艺流程和方法等基本情况。
9.熟悉学校毕业生对口行业、企业的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内容。
(五)具有下列条件之二的可校内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1、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1项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
2、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1项以上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学校中居先进水平。
(以上两项条件教育部《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暂行>的规定中分别是“五年”“两项”,以下是根据我校当前实际情况增加。)
3、近三年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取得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两次以上。
4、近三年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主编或主要参与编写两本以上校本教材并被本校实际运用,效果良好。
5、近三年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实用型专利和标志型专利的。
6、近三年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7、其他校“双师型”教师评定委员会认定的相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能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
1、近三年内出现中等以上教学事故或近三年中校级年度评教结果有两次或以上为“一般”的。
2、不服从系部指派工作的。
3、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任期考评不合格的。
4、有违犯教师“十不准”等师德问题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七)“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
1、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每学年下学期初由教师本人向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校人事科,由人事科会同教务科、科技科初审,初审通过后报校“双师型”教师评定委员会最后审定,由学校颁发《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证书。
2、每学年下学期初至3月30日为“双师型”教师认定报名时间,4月1日至6月15日为审查认定时间,学期结束前由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证书。
3、教师申报“双师型”教师时,必须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双师型”教师的待遇
1、教师获得“双师型”教师认定后,从次学年开始,按学校工资结构中职称工资的规定执行。
2、受学校指派到企业生产一线,实习锻炼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漯食工校[2012]1号文执行。
3、在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双师型”教师证书的增加基础分1-5分。
4、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有优先权。
5、在实践性教学、实验、实训设备安装调试科研任务分配时,优先安排“双师型”教师主持或参与。
三、“双师型”教师的管理
(一)“双师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
“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由于新科技、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开发应用,原有的专业技能和实践工作经验已明显过时,三年后须重新进行认定,以保证“双师型”教师的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基本要求:
1、考核期内到企业一线挂职锻炼2个月以上(可以累计),了解企业技术信息,增强专业实践能力;
2、以理论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应承担不少于72 学时的实践课程教学,以实训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承担不少于72学时的理论教学。逐步达到能同时承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
3、应完成以下五项中的两项:
(1)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技术应用、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等项目,成果被采用,效益较好;
(2)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室或实习基地的建设,效果良好;
(3)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教材的编写出版;
(4)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专业建设或精品课程建设或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等,效果良好;
(5)其他相当的条件等。
(三)“双师型”教师考核
“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在每学年综合考评前进行,考核结果记入当年综评成绩;任期考核在三年任期结束前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认定为“双师型”教师的依据。
1、考核内容(百分制),年度考核60分为合格,任期考核70分为合格。
(1)考核期内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时间不低于270天【1分/10天】
其中受学校指派到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时间不低于90天。【1分/10天】
(2)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获证书。【3分/中级;5分/高级】
(3)以理论教学为主的教师年实验实训课时不低于72节【1分/10课时】
以实验实训教学为主的教师年理论教学课时不低于72节【1分/10课时】
(4)主持立项的应用技术研究,并应用效果良好。【 3分/主持研究;5分/应用效果良好】
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应用技术研究并应用。【2.5分/参与研究;4分/应用效果良好】
(5)主持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职业学校居先进水平。【3.5/主持建设立项;5分/使用效果好】
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职业学校居先进水平。【2.5分/参与立项;4分/应用效果良好】
(6)近三年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获国家 级一等奖【5分/项】,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3分/项】
(7)近三年主编、立项的校本教材并被应用。【3.5分/本;5分/应用】
近三年作为主要参与者参加校本教材并被应用。【2.5分/本;4分/应用】
(8)获国家发明专利。【5分/项】获实用性专利、标致型专利【4分/项】
(9)学生对任课教师实训课评价。【20分】
(10)系部对教师工作表现的评价。【5分】
(11)教务科(实训中心)通过听课、观摩,对教师实践课评价。【5分】
(12)考核期内出现教学事故(一般、中等、重大)分别扣分。【-5分/-10分/-20分】
(13)被评为省级、市级、院级“师德模范”的分别加【10分/7分/5分】
(14)其他加分或减分项按照对应的相当条件进行核定。
2、考核办法
(1)个人填写《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 年度 任期)考核表》,所填内容要真是可靠,并提供佐证材料。
(2)系部根据考核内容条件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
(3)教务科根据听课、观摩效果填写被考核人实践性教学评价意见。
(4)学生科、质监中心根据学生对被考核人实践性教学课的评价结果填写学生评价意见。
(5)科技科根据科技档案资料对项目成果内容真实性进行鉴别,并填写意见。
(6)人事科负责“双师型”教师考核结果的汇总、收集。
(7)由校“双师型”教师评定委员会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四)“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各系部应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发展需要制定3—5年的“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报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根据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具体要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培训考试。
2、各系部应充分利用学校已有资源进行“双师型”人才培养,可通过校内科研、校企合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产学结合等方式组织教师参与工程实践和科技开发活动,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
3、拓宽引进人才的渠道,改变单纯从学校毕业生中引进教师的做法,增加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比重。
4、实施“访问工程师、技师”进修制度。每3年为一个周期,每年集中3-6个月,通过挂职、合作研发、中短期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到专业对应的行业企业一线,系统掌握生产业务技术流程,强化操作技能,提高“双师”素质。各系均要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建立“访问工程师、技师”进修基地,制定本系专业教师实施“访问工程师、技师”进修计划,切实改变重学历教育轻实践能力培养的做法。从2013年起各系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实施“访问工程师、技师”进修计划。计划须事先报学校审批,学校将根据各系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进修对象。
5、教师个人根据自身实际,经学校批准,也可在寒、暑假自主选择单位,参与实践锻炼,其实践锻炼时间作为在生产一线工作的时间计算。
6、教师到生产一线参与实践、锻炼,事前应制订可行的工作规划,填写《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审批表》(附件3);实践活动锻炼结束时填写《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记录表》(附件4),作为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依据。
7、教师实践锻炼纪律要求
(1)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尊重企业文化,保守商业秘密,服从企业的安排与管理。
(2)遵守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时数。
(3)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严格遵守有关生产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5)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革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与管理作出应有的贡献。
(6)尊重企业领导与职工,虚心向员工学习,积极与职工搞好团结。
(7)努力工作和调研,认真完成个人规划的实践锻炼任务。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一、“双师型”教师的认定
(一)适用对象
认定“双师型”教师的对象是在我校工作满二年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在取得教育系列讲师(或以上)职称的同时,具有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对应的非教育系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技能任职资格(如工程师、经济师、技师、高级技师等)或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等)。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的,胜任本专业实践、实训教学工作。
(三)“双师型”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职业意识和态度标准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2.理解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认识到“双师型”教师是专业课教师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3.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理念,将学生的知识学习、技能训练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4.了解专业实践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对于提升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
5.具有把专业实践能力主动应用于教学、推进教学改革的意识。
6.具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主动参加专业培训和企业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实践能力的意识。
7.具有制订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进行终身学习以实现职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意识与态度。
8.注重团队合作,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四)教育教学和专业知识标准
1.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取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熟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
3.掌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以及从学校到工作岗位过渡阶段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特点。
4.掌握所教专业的知识体系和基本规律。
5.熟悉所教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所教课程的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及课程标准。
6.了解所在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相关行业现状与趋势及人才需求、现代技术技能前沿等基本情况。
7.了解所教专业与相关职业的关系,掌握所教专业涉及的职业资格及其标准。
8.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最新的应用技术、工艺流程和方法等基本情况。
9.熟悉学校毕业生对口行业、企业的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内容。
(五)具有下列条件之二的可校内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1、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1项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
2、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1项以上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学校中居先进水平。
(以上两项条件教育部《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暂行>的规定中分别是“五年”“两项”,以下是根据我校当前实际情况增加。)
3、近三年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取得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两次以上。
4、近三年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主编或主要参与编写两本以上校本教材并被本校实际运用,效果良好。
5、近三年获国家发明专利或国家实用型专利和标志型专利的。
6、近三年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7、其他校“双师型”教师评定委员会认定的相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能参加“双师型”教师认定
1、近三年内出现中等以上教学事故或近三年中校级年度评教结果有两次或以上为“一般”的。
2、不服从系部指派工作的。
3、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任期考评不合格的。
4、有违犯教师“十不准”等师德问题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七)“双师型”教师认定程序
1、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每学年下学期初由教师本人向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系部签署意见后,报校人事科,由人事科会同教务科、科技科初审,初审通过后报校“双师型”教师评定委员会最后审定,由学校颁发《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证书。
2、每学年下学期初至3月30日为“双师型”教师认定报名时间,4月1日至6月15日为审查认定时间,学期结束前由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证书。
3、教师申报“双师型”教师时,必须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双师型”教师的待遇
1、教师获得“双师型”教师认定后,从次学年开始,按学校工资结构中职称工资的规定执行。
2、受学校指派到企业生产一线,实习锻炼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漯食工校[2012]1号文执行。
3、在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双师型”教师证书的增加基础分1-5分。
4、在晋升上一级职称时有优先权。
5、在实践性教学、实验、实训设备安装调试科研任务分配时,优先安排“双师型”教师主持或参与。
三、“双师型”教师的管理
(一)“双师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
“双师型”教师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由于新科技、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开发应用,原有的专业技能和实践工作经验已明显过时,三年后须重新进行认定,以保证“双师型”教师的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基本要求:
1、考核期内到企业一线挂职锻炼2个月以上(可以累计),了解企业技术信息,增强专业实践能力;
2、以理论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应承担不少于72 学时的实践课程教学,以实训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承担不少于72学时的理论教学。逐步达到能同时承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
3、应完成以下五项中的两项:
(1)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技术应用、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等项目,成果被采用,效益较好;
(2)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室或实习基地的建设,效果良好;
(3)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教材的编写出版;
(4)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专业建设或精品课程建设或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等,效果良好;
(5)其他相当的条件等。
(三)“双师型”教师考核
“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在每学年综合考评前进行,考核结果记入当年综评成绩;任期考核在三年任期结束前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认定为“双师型”教师的依据。
1、考核内容(百分制),年度考核60分为合格,任期考核70分为合格。
(1)考核期内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时间不低于270天【1分/10天】
其中受学校指派到企业生产一线工作时间不低于90天。【1分/10天】
(2)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获证书。【3分/中级;5分/高级】
(3)以理论教学为主的教师年实验实训课时不低于72节【1分/10课时】
以实验实训教学为主的教师年理论教学课时不低于72节【1分/10课时】
(4)主持立项的应用技术研究,并应用效果良好。【 3分/主持研究;5分/应用效果良好】
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应用技术研究并应用。【2.5分/参与研究;4分/应用效果良好】
(5)主持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职业学校居先进水平。【3.5/主持建设立项;5分/使用效果好】
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职业学校居先进水平。【2.5分/参与立项;4分/应用效果良好】
(6)近三年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获国家 级一等奖【5分/项】,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3分/项】
(7)近三年主编、立项的校本教材并被应用。【3.5分/本;5分/应用】
近三年作为主要参与者参加校本教材并被应用。【2.5分/本;4分/应用】
(8)获国家发明专利。【5分/项】获实用性专利、标致型专利【4分/项】
(9)学生对任课教师实训课评价。【20分】
(10)系部对教师工作表现的评价。【5分】
(11)教务科(实训中心)通过听课、观摩,对教师实践课评价。【5分】
(12)考核期内出现教学事故(一般、中等、重大)分别扣分。【-5分/-10分/-20分】
(13)被评为省级、市级、院级“师德模范”的分别加【10分/7分/5分】
(14)其他加分或减分项按照对应的相当条件进行核定。
2、考核办法
(1)个人填写《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双师型”教师( 年度 任期)考核表》,所填内容要真是可靠,并提供佐证材料。
(2)系部根据考核内容条件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
(3)教务科根据听课、观摩效果填写被考核人实践性教学评价意见。
(4)学生科、质监中心根据学生对被考核人实践性教学课的评价结果填写学生评价意见。
(5)科技科根据科技档案资料对项目成果内容真实性进行鉴别,并填写意见。
(6)人事科负责“双师型”教师考核结果的汇总、收集。
(7)由校“双师型”教师评定委员会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四)“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各系部应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发展需要制定3—5年的“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报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根据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具体要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培训考试。
2、各系部应充分利用学校已有资源进行“双师型”人才培养,可通过校内科研、校企合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产学结合等方式组织教师参与工程实践和科技开发活动,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
3、拓宽引进人才的渠道,改变单纯从学校毕业生中引进教师的做法,增加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比重。
4、实施“访问工程师、技师”进修制度。每3年为一个周期,每年集中3-6个月,通过挂职、合作研发、中短期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到专业对应的行业企业一线,系统掌握生产业务技术流程,强化操作技能,提高“双师”素质。各系均要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建立“访问工程师、技师”进修基地,制定本系专业教师实施“访问工程师、技师”进修计划,切实改变重学历教育轻实践能力培养的做法。从2013年起各系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实施“访问工程师、技师”进修计划。计划须事先报学校审批,学校将根据各系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进修对象。
5、教师个人根据自身实际,经学校批准,也可在寒、暑假自主选择单位,参与实践锻炼,其实践锻炼时间作为在生产一线工作的时间计算。
6、教师到生产一线参与实践、锻炼,事前应制订可行的工作规划,填写《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审批表》(附件3);实践活动锻炼结束时填写《漯河市食品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记录表》(附件4),作为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的依据。
7、教师实践锻炼纪律要求
(1)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尊重企业文化,保守商业秘密,服从企业的安排与管理。
(2)遵守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时数。
(3)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严格遵守有关生产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5)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革新,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与管理作出应有的贡献。
(6)尊重企业领导与职工,虚心向员工学习,积极与职工搞好团结。
(7)努力工作和调研,认真完成个人规划的实践锻炼任务。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热门文章